重庆建工高新建材有限公司
楼宇工业化分公司宿舍家具招标文件
招标项目:楼宇工业化分公司宿舍家具
招标单位:重庆建工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楼宇工业化分公司
日 期:2015年8月11日
详情:
楼宇工业化分公司宿舍家具招标文件 (终).doc
第一节 概述
1、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内容,如果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作为废标;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,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,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。
2、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本文件及所有补充的内容。在招标截止日期2天前,招标人都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,修改后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,并报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。补充的内容必须在补充通知提出的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方为有效。
3、投标人所提供的宿舍家具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第四节“技术要求”、第五节“物品需求一览表”和第六节“投标货物报价一览表”中叙述的所有事项,并负责宿舍家具的安装和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工作。8月14日前为投标人报名时间。
4、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。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、质保金的一部分,并在宿舍家具质量保修期满后凭票无息退还;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结束后一周内无息退还。
5、投标文件一式5份,其中正本1份,副本2份,并标明“正本”和“副本”。正副本均为打印件并经授权代表签署后加盖公章为有效标书,若正副本内容不一致,以正本为准。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,如因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造成的涂(删)改或者是投标人必须修改的错误,应在涂(删)改处加盖单位公章。
6、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,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一律使用中文简体字;所涉及的度量单位除特别指明外,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。
7、投标人应对本标书中要求的宿舍家具及制造工艺承担专利费、制照费以及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,不管投标结果如何,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。若因侵权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费用与招标人无关。
8、本次招标须以人民币报价。投标人对所有的宿舍家具只能报一个不变价,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和其他货币方式的报价。
9、确定中标顺序人后,招标人将适时派考察组到投标人实地考察,主要考察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条件、注册资本、生产规模、生产设备、制造工艺、技术力量与水平、产品用料及质量等情况。投标人应为招标人考察提供便利条件。